墨家产生的社会背景

作者: 时间:2020-09-07 点击数:

墨子是春秋战国之际一位重要的思想家。春秋战国之际是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在这期间,社会的经济、政治结构发生了急剧的变更,社会思想也随之激荡。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的巨变集中体现为西周官学与诸子思潮的文化冲突。只有认识了这次文化冲突的社会基础和基本内容,对处于其间的重要思想家--墨子的思想,才能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下,得到比较深入和全面的认识。

  以老子、孔子、墨子为起端的诸子思潮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学术下私人的文化现象的真实的含义应是:随着经济制度的变化,西周政治统治的衰落,新的社会阶层的崛起,一统的西周官学不可避免地衰落了,一种代表新的物质生产方式、新的社会阶级利益的文化内容和形式--诸子思潮不可避免地兴起、高涨。他们的言论和思想,真实反映了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动态: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商业金钱浪潮的冲击,科技的发展,士阶层的崛起。同时,他们从自己的阶级利益出发构画了一幅幅自己所理想的社会前景,提出了种种施政方略,并通过不同的政治实践力图影响各国统治者。要准确地理解西周官学与诸子思潮之间文化冲突的本质和意义,首先必须分析一下文化冲突的社会基础。



  ★(一)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

  春秋以来,物质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到春秋战国之际,很多变化已被社会普遍承认,有的甚至用法律形式固定强化。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使新兴的社会阶层如地主、小农、个体工匠、商人、士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同时,反映他们经济利益、政治要求的思想、理论也就成为社会之必需。

  首先是田制的变化。周灭殷商之后建立起来的宗法式分封的政治结构,是一种小族征服、统治大族比较有效的政治统治方式。这种宗法式分封的政治结构,其基础是土地的领主制。土地的分封是按照领主的不同等级进行的。

  对西周土地分封的方式,自孟子以来,儒家各派有不同的解释。他们根据现存的残迹,文献的记载或讹传,主观的理想化,术数的附会,所构画的西周土地分封的图案都存有两个缺陷。

  一是经今文学家整齐划一的分封规格,这在地形相当复杂,测量手段不很准确的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可行的。

  二是经古文学家以术数结构为先验图式,以天子王畿为中心,五等九服,五百里圈式的封国图案,这在现实的地理环境中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儒学各派关于西周封国封地的图案虽近于虚谬,但封国封地的西周分封却是一个历史事实,《诗经》、《书经》、《左传》等典籍都有不少记载。如《诗经·大雅》记载:“王命申伯,式是南邦。因是谢人,以作尔庸。王命召伯,彻其土田。王命傅御,迁其私人。”

  这大致说明了西周封国封地的一般情况:由周天子封筑封地的疆界,封主一宗及私属的士农工商人员去封地建国。在封国内,君主就是领主,“封略之内,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谁非君臣?”各封国大小领主再按照同样的土地分配模式,按宗族等级分配土地。这种等级分配模式的最低一层,就是分配给农民。农田如何分配?井田制的分配方式是否存在?通过对文献记载的分析,其中有几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是计口授田,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

  二是封国内领主土地的定期重新分配。这种定期的重新分配是指直接分配给农民的这一层分配。农民换土易居进行耕作,使肥瘠各匀,财均力平。

  三是以助耕公田为主的农役地租(包括兵役)是领主和农民之间基本的剥削联系。

  以后田制的变化主要是针对这三点。田制的变化必然导致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最后导致周王朝宗法式分封的政治结构的瓦解。这点孟子早已看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这种封建领主的土地占有、分配形式,本身孕育着其衰灭的必然性。对各封国来说,由于它们的土地不是定期重新分配的,因此,土地的多少,土质的肥瘠,劳力的众寡强弱,水源的多少,可垦地可能的大小等自然条件差别的客观存在,科技发展对农具、水利、耕作方法的改革在各封国存在的差距,这些因素使各封国在经济实力、军事实力上(食、兵)的差距明显加大。彼此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政治斗争,进而导致为争夺土地、财富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韩非子首先从经济原因解释了当时的政治斗争,“晋之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

  据《春秋》所记的242 年间,侵61,伐212,战23,围44,入27,袭1,结果灭者30,取者16,迁者10。《史记·太史公自序》云:“春秋之中,拭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对各封国内的大小领主来说,由于私田的出现和增多,超过公田,私门富庶,公室贫弱。鉴于这种状况,公室只得承认私田合法,对私田一律课税,增加公室收入。这危及到私室的经济利益,促使它们谋反,瓜分公室。如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 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过了32 年,季氏、叔孙氏、孟氏“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再隔25 年,又“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放公。”“皆尽征之”的现象说明,新兴的地主土地私有制取代领主土地占有分配制已成为一种时代潮流。对耕种土地的农民来说,定期交换土地的方式,使他们对保持土地肥力不感兴趣。

  同时,劳力的不均衡,使劳动力多的农民有能力并希望得到更多的土地耕种,他们开垦出来的荒地也要求归己所有。而且“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私人占有土地对领主和农民来说都是有利的,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这种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化,及伴随而来的由助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变,土地自由买卖也就成为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周王室的衰败,使其无法维持原来的土地分封制度。各封国诸侯为了争霸的现实需要,都纷纷以法律形式将土地私有制肯定下来,得到了土地私有者的拥护。《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了子产进行改革,使“田有封恤,庐井有伍”。

  “从政一年,舆人诵之日,取我衣冠而锗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又诵之日,我有子弟,子产海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这段记载说明,子产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将私田和户口按“伍”编制,加强赋税征收管理,又将私田的封洫由国家统一治理,使农田水利大为改善,私田主得到了益处,就由反对变为赞扬。

  春秋以来,各封国诸侯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土地制度的法律条令。而到了春秋战国之际,按田征税的制度已相当普遍。如墨子说:“以其常正,收其租税”,“今农夫人其税于大人”。《论语·颜渊》亦记载,“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这里鲁哀公所说的“二”是征税的二,是鲁实行初税亩以后的情况。

  公元前538 年(鲁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公元前536 年(鲁昭公六年),郑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13 年(鲁昭公二十九年)晋赵鞅铸刑鼎。国家开始从赋税制度和法律保护了私田和私有财产的所有权。国家对私田所有者征收军赋,这即是《孙子兵法·作战》篇所说的,“百姓竭则急于丘役”。军赋的变革是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转变的结果,这为士兵与农民的分离准备了物质条件,专业士兵的出现是社会政治、战争的需要。同时,由于兵役是劳役的一种形态依附于土地,兵、农的分离标志着土地私有化的加速。

  土地私有化的一个最突出的现象,就是土地作为一种商品已经可以自由买卖了。如《左传·襄公四年》记载,公元前569 年晋魏绛建议购买戎狄土地,可见土地自由买卖已较为盛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记载春秋战国之际,“中牟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圃而随之学者邑之半”。《汉书·食货志》记载,“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这不过是春秋战国之际以来中原各国土地买卖发展到秦国,被商鞅用法律形式加以肯定,并加剧其发展而已。

  与土地私有化进程相随,商业突飞猛进地发展。工商食官的局面被打破,专业的自由商人大量涌现,因商而致巨富的大商人不胜枚举。

  《论语·先进》说:“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墨子·贵义》说:“商人之四方,市贾信徒,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必为之。”《汉书·食货志》说:“及周室衰士庶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贾之民多。”商人政治地位上升,开始步入政界,干预政治。《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子赣(子贡)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商业城市不断兴筑,筑城见于《春秋》者就近五十起。到春秋战国之际,商业城市更如雨后春笋。商业市场不再是西周那种“前朝后市”的设置,而是形成了专门的商业市集和专业肆,商业城市空前繁荣起来。

  《左传·昭公三年》记载晏婴在和叔向谈及齐国国内形势时说:“国之诸市,履贱踊贵”,这说明齐国有很多商业市场。

  《左传·昭公三年》记载齐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子之宅近市,漱隘嚣尘,不可以居,请更诸爽塏者。”这里用湫隘嚣尘形容临淄市场的规模及其喧闹景象。

  《战国策·齐策》描写了齐国商业城市临淄繁荣的景象: “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而富,志高而扬。”《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范蠢隐居宋国的定陶,“十九年三致千金”,“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则市欲其行如流水”,定陶就是一个当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的大商业城市。

  春秋以来的商业,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贩运性商业。它主要是利用自然资源,专门技术,地理环境等等的差别,赚取高额利润。因此,它不是生产过程的一个组成环节。这种贩运商业的繁荣必然需要大量的货币用以流通,金属铸造的货币满足了这种需要。目前能确证的出土金属货币只能上溯到东周时期。春秋战国之际金属货币广泛流通,并形成了布币、刀币、铜贝等几个货币体系与流通区域。例如,楚币--铜贝(蚁鼻钱)的出土范围有湖北、湖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及陕西等省。这说明,春秋以来商业的繁荣与金属铸市在全国广大范围的流通是互为因果的。大量货币的积累对社会形成了威胁。解除这种威胁,在当时只有两种办法:

  一是进行货币贬损,如公元前598 年楚庄王“改铸大钱”,公元前524 年周景王“改铸大钱”。

  二是用一种商品能够大量吸收在社会上到处泛滥、冲击社会的行如流水的巨额游资。作为商业资本的大量货币,由于社会不可能有发达的产业吸收它,而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状况使土地首先商品化,大量的游资必然流向土地买卖,加剧了土地买卖的速度和规模。田连阡陌与无立锥之地的差别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在地主经济下,土地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的存在形态,同时,又是财富增殖的源泉。实物地租代替劳役地租,进而可能出现的货币地租,使土地成为地主的一种生息资本。土地的这两重作用不仅吸引商业资本的大量游资,而且也吸引了官僚的财富。赵括就曾将“王所赐金帛,归藏于家,而日视便利田宅可买者买之。”赵括购田虽是战国之事,但官僚购田由来已久,是春秋战国之际土地私有化过程必然的副产品。

  土地的私有化和土地作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的状况,必然形成表面上十分矛盾的结果:地权的集中和土地租佃和经营单位的分散。因为农民的主要部分是佃农和自耕农,他们经济力量贫乏,佃农无力多佃,自耕农没有资本购买更多的土地,也不敢租田。因此,经营耕作方式只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形式。这样,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就成为社会一种主要的物质生产方式,因为小农没有力量把自己的生活完全依靠市场。男耕女织能满足小农生活的基本需要。墨子曾多次描述“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絍,多治麻丝葛绪布姻”。这种小农经济的生产活动,是当时的主要生产活动;小农是当时社会物质生产的主要力量。


  ★(二)士阶层的崛起

  士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在西周的社会等级序列中介于大夫与庶民之间,“大夫臣士,士臣皂”,“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克乱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群,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其社会地位并不高,与工、商、农并为四民,“四民者勿使杂处。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间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外农,就田野。”士有文士、武士之分,武士是一种充任领主管理、护卫职务的人员,文士是一种操持礼乐仪式的人员,他们都以领主给的禄奉为生。

  春秋战国之际,士的构成,它的社会地位,社会作用,活动方式都起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文士。文士成为一种能量很大,思想和行动最为活跃的社会力量。这种力量不仅表现在士掌握了当时争霸现实必需的政治经验和策略,而且在于士群体频繁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时社会的政局和各国的政策。虽然士本身代表着各种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但是当时经济、政治、阶级结构的变化为士阶层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政治和经济上的保障。士从贫贱地位一跃而为将相的状况已不属罕见,布衣卿相的命运往往决定于立谈之间。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变化的基本倾向决定了士阶层活动的基本倾向,即面临礼崩乐毁的社会,如何建立更为适宜的社会秩序。其中当然有各自所理想的前景和实施方式、手段之间的差别。

  士阶层的变化作为一种社会表象,有两个特点。

  一是士游无定,朝秦暮楚,周游列国,进行政治活动。

  二是贵族等级和庶民等级通过士阶层这一交汇点,对流、冲突。这冲击了原来的等级秩序,并且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结构的剧变。士的变化既是测定社会变革程度的温度表,又是推动社会变革的一种动力。如果说,贩运商人的流动性影响了社会的物质生产的结构和规模,社会的价值观,那么士的流动更多地影响到社会的政局、社会思想和社会心理的动荡。

  春秋战国之际,士的构成包括三个来源。

  一是没落贵族的子弟,他们一般都受过比较正规的贵族教育,熟悉各种典章制度,并且有操持各种礼仪的实际技能,但政治地位下降,经济穷困。这种状况促使其中的勇士者不甘寂寞,利用当时政治上风云际会的机遇,游说各国诸侯,以求一呈。例如宋国贵族之后的孔子就是这类士的典型代表,孔子少“贫且贱”,“多能鄙事”,精通六艺,素怀治天下之大志,自称“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聚徒讲学,游说各国,从事政治活动。

  二是原周王室司礼乐的官员流落民间,如《论语·微子》所记载的:“大师挚适齐,亚饭于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人于海。”这些文士都具有专门的技能和丰富的知识,对各诸侯国的政权建设是极为有用的。他们熟悉政治,懂得策略,又具有实际才能,其中的佼佼者,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着政局和社会思潮的动向。《汉书·艺文志》所谓的诸子出于王官说,正是学术下私人的一条途径。例如,曾任周王室“守藏室之史”的老子,就是这类士的典型代表。

  士的第三类来源是由农、工、商等庶民等级上升而来的。绳墨之匠的贱人墨子就是这类士的典型代表。墨子在鲁向史角学礼,游说楚、齐、卫等国,曾仕宋。其弟子众多,皆以自苦为极故多出于庶民,然入仕显荣于天下者不可胜数。春秋战国之际,私人办学之风盛行,大批庶民通过学而进入士的阶层。《吕氏春秋·尊师》篇载:“子张,鲁之鄙家也;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段干木,晋国之大驵也,学于子夏。高何、县子石、齐国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子墨子;索虏参,东方之巨狡也,学于禽滑黎。此六人者,刑戮死辱之人也。今非徒免于刑戮死辱也,由此为天下名士显人,以终其寿,王公大人从而礼之。此得之于学也。”此类记载说明了学对于庶民的重要意义,也说明了正是由于学这一阶梯,使上和庶民的界限被打破了。《管子·小匡》记载说,虽“农之子常为农”,但“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以仕则多贤,是以圣王敬畏戚农”。由农为上而入仕已是很力平常的事了。孔子“有教无类”“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海焉”的收学、教学原则,正是教育普及到平民,学在官府局面瓦解的反映和结果。这使下层庶民通过入学的途径大量地踏上仕途,走上政治舞台。

  在士的构成中,贵族余孽下降的士和庶民上升的士是最基本的两大类,他们由于本身政治、经济地位的急剧变化,政治欲望最为强烈,社会基础最为广泛,活动能量也最大。在动荡不安的政局中,他们左右逢源,成为一种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他们自负自重,“所在国重,所去国轻。”《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可见士的政治能量之大。入仕的士“一怒而诸侯惧,安民而天下息”,游士之事影响政局,当非妄言。

  在西周的等级序列中,土只是一种专职人员,并不能过问、干预政治。

  到了春秋战国之际,在诸侯争霸的现实中,有许多复杂的内政、外交、军事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这直接关系到各国的强弱胜负,生死存亡。这些问题靠贵族血统,世袭门第是无济于事的,它需要的是知识、智慧、能力和谋略。

  这些因素影响到国家内外政策的制定是否正确,关系到能否促进国富兵强,调解社会矛盾,安定社会秩序,也决定了军事外交纵横捭阖的策略,以能存己灭彼。士阶层的崛起就是应时代之需要。士阶层具有争霸现实所需的智谋、能力和实际的军事才干。士开始以政治、军事活动家的身份,发挥它的政治作用。这种政治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家,用自己一整套的理论去指导各诸侯国的政治和军事战略,如孔子、墨子都曾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

  二是作为实际的政治家、军事家,制定具体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直接处理各种行政管理和军事战争的事务,孙武、范蠡就是这类士的典型代表。

  三是聚徒讲学,培养众多弟子去入仕各国,如邓析、孔丘、墨翟都曾聚徒讲学。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可见其盛。弟子的基本出路是入仕做官。《墨子·公孟》篇说:“子墨于曰:‘故学乎,吾将仕子’,”《墨子·贵义》篇也记载,“子墨子仕人于卫”。大量学子的存在,为仕提供了数量众多的后备军,由士人仕成为各级官吏的基本途径。而在万乘方争之时,布衣卿相也就习以为常了。

  这种由操持礼仪形式的专职人员向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的社会作用的转换,是士阶层崛起,成为一种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的主要标志。“入国而下存其士,则亡国矣。见贤而不急,则缓其君矣。非贤无急,非士无与虑国,缓贤忘士,而能从其国存者,未曾有也。”诸侯用士与否已直接关系到治国安邦争霸大业。“夫贤人在而天下服,一人用而天下从”的观念也逐渐为诸侯和社会所接收。争士、养士成为诸侯争霸的基本手段。《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齐陈成之“杀一牛,取一豆肉,余以食士。”《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记载,鲁季孙“养孔子之徒,所朝服而与坐者以十数”等等,可略见一斑。各国诸侯也以养士提高自己的政治威望,“文侯受子夏经艺,客段干木,过其闾,未尝不轼也。秦尝欲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文侯由此得誉与诸侯。”春秋战国之际由于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作用的急剧变化,对原来的社会等级枷锁是一种很大的摧毁力,它力庶民阶层在政治舞台上亮相打开了一条通道。同时,由于士成为一种被社会艳羡的职业,布衣卿相的现实使社会的价值观发生了剧变,特别是对下层庶民来说,士成为能使他们在政治、经济上翻身的一种职业。这种价值观念的转变对社会思想的解放来说,无疑是个突破。

  士对君主来说是一种师、友的平等关系。如果以臣待士则是君主不贤的表现,礼贤下士就成为称尚君主的一种行为准则。这种礼贤下士表现为,

  一是尊重士,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士,往往免君臣之礼而行宾主之礼。魏文侯过段干木的家门,要行注目礼,就因为段干木是个有德富义的贤者。

  二是师事名士,执弟子之礼,《吕氏春秋·劝学》所说:“圣人之所在,则天下理焉。在右则右重,在左则左重,是故古之圣王,未有不尊师者也。”可见当时风气。

  三是君主争士,养士,招士,用士是不择国籍,不管出身,唯以才能为贤。

  四是以高官厚禄重任争士,养士。墨子曾明确地概括养士,用士“必且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后国之良士,亦将可得而众也。”并指出,“爵位不高则民弗敬;蓄禄不厚则民不信;政令不断则民不畏。”正是用爵、禄、任三样招纳贤士,提高了士的社会地位,使民信服。

  君主这种礼贤下士的作风和具体措施,一是为士择贤主明君而投,创造了社会环境,出现了士无定主,游士主事的社会政治格局。士的流动和贩运商人的流动一样,使社会活跃起来。士的流动是一种文化观念、思想体系、社会信息的交流、冲突和融合。二是提高了士群体对自我地位、自我价值的认识。《史记·魏世家》记载。

  魏文侯之太子击逢魏文侯之师田子方于朝歌, 引车避,下谒。田子方不为礼。子击因问曰:“富贵者骄人乎?且贫贱者骄人乎?”子方曰:“亦贫贱者骄人耳。夫诸侯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贫贱者,行不合,言不用,则去之楚、越、若脱屣然,奈何其同之哉!”

  “有道之士,固骄人主”。其原因就在于,万乘方争的春秋战国之际,士的作用举足轻重,使得诸侯大夫不得不拥士自重,自强。其二,士无定主,合则留,不合则去,骄主而没有后顾之忧。追逐名利固然是大量游士产生的主要原因,但是以道自任,杀身成仁,士群体高尚的道德修养和理想主义的精神境界,给士群体一种超越现实利害关系,以天下为己任,为理想而奋斗献身的品格力量。“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种品格力量正是士群体提高自我价值的一个内在原因,也正是这种品格力量使士群体摆脱了身份等级枷锁的束缚和人身依附。


  ★(三)西周政治统治的衰落

  殷周变革之后,小邦周面临着如何统治大邦殷的政治难题,为了解决这一政治难题,小邦周采取了三条有力的措施。

  第一,确立了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分封制。

  周王朝大封同姓贵族,并将异姓贵族的封地、封国受制于同姓贵族,实行了贵族分层统治。这种政治分封本身隐含了自我灭亡的因素,因为分层统治的贵族,由于地理自然条件的差别,生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彼此之间争夺领土的政治、军事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原来作为周王室统治基础的分封诸侯,就有可能成为给自己挖掘坟墓的人。

  第二,建立了严格的等级制度。

  《左传·昭公七年》记载芋君无字之言:“天子经略,诸侯正封,古之制也。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左传·桓公二年》记载晋国大夫师服的话:“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凯觎。”说明了这种等级制度的政治作用。这种等极制度又是经过制礼作乐,用一系列礼仪、舆服等外在形式加以标志和强化,所谓“礼藏于器。”《左传·桓公二年》记载: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旌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由于分封的政治、经济结构的不平衡,凯觎之望因实力。地位的升降会越来越强烈,容易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这首先表现在礼仪、舆服等外在形式的僭越上,这标志着社会内部蕴藏着一种冲破等级秩序的要求和力量,周王朝制定的等级秩序的崩溃表征了周王朝政治分封社会基础的瓦解。

  第三,在意识形态上强化了以德配天的天命论。

  如果说周公制礼,用衣食住行,婚丧祭祀等各种典章制度和礼仪形式规范了人们的言行举止,使人们在外在行为上服从小邦周的政治统治,接受小邦周安排的社会秩序,那末,西周以德配大的天命观对大族殷来说,在理论上圆满解释了小邦周灭大族殷的合理性,使人们在思想上、心理上能接受这个事实,维持社会秩序的安定。

  因为殷夫德,周有德,所以“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周立殷亡乃是天意,用以德配天来证明天命靡常是合理的。小邦周取代大族殷是一种合理的天命,“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天命。”同时,对其他各族人,包括殷族遗民来说,周人统治又是一种不僭的天命,有德失德则无关紧要。《左传·宣公三年》记载楚庄王进兵于洛水,问周鼎大小轻重。

  周大夫王孙满回答说:“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干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这里德是次要的,是服从天命的。过去周革殷命是因殷失德,所以天命周代殷。

  现在周德衰,但天命未改,所以代周是不合天命。呈然在西周以德配天的天命论中已有理性因素,但是天命仍是一种神秘的威慑力量。

  小邦周要统治大族殷和其他各族,确实是相当困难的政治任务。殷鉴不远,管蔡又乱,“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的古训,“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的历史兴亡的事实使周朝统治者自然会有一种深沉的忧患意识。小心翼翼,怀民,惠民,保民是德的具体表现,但这个德是对周朝统治者而言的,所以周室衰败时,变风变雅之作都是针对天命的恨天,怨天思想的反映。

  两周的天命论是用两种方式加以形式化。

  一是加强青铜祭器的作用,周灭商之后,在很短的时期内出现了一大批铸有长篇铭文的青铜器,从铭文中可知,大部分是奉祀祖先的祭器。根据郭沫若《西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一书所收的167 篇西周青铜器铭文中,属于作器记事的有85 篇,占二分之一强。这些铭文不外乎是炫耀祖先的功德,周贵族的业绩,以此来提高周贵族的威望,强调周受命于天。相比较,商代青铜器很少铭文,它们以本身造形所具有肃穆、庄严的格调表征了殷贵族的高贵。胜利的小族周的贵族就只能靠自我歌功颂德来提高自己在殷贵族面前的威望。春秋以后,周朝衰落,日常生活用器及货币成为主要的青铜器,它们作为商品大量出现在市场上,是西周天命观淡薄的一种标志。

  二是,周易八卦的形式框架,成为一种借天喻人,以天象证人事的思维工具。由“一”、“一”两个直观符号构成的64个卦象作为一种形式符号沟通了天命和人事、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爻的产生,卦象的组合和变化,虽是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后的一种相当简陋、粗糙的概括,但并不能反映客观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用它们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其内容当然是荒谬的。作为一种思维形式,是一种强制性的结构,是天命神学体系所迫切需要的,而且与卜蓍这一民间习俗直接相关,因而有很广泛的影响。春秋战国之际兴起的诸子思潮对这种思维形式都是摈弃的。老子注重顺其自然的理性态度,墨子强调实践的重要性。

  孔子虽喜读《周易》,但重视的是其中辩证思维方法,而不是其迷信和爻卦的形式框架。这标志了西周天命观念的衰落。到了战国后期,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五行说显赫一时,再到汉代董仲舒手中集大成,成为一种完整的理论构造和思维方式,这是天命观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对思维形式的一种需求的表现。

  平王东迁,周王朝政治统治开始衰落,王室独尊,诸侯并立的分封局面已不复存在。周王室也只能“晋郑焉依”,周平王本身也是由晋文侯助其于公元前760 年杀了王而确立统治,所以《国语·郑语》说:“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周王室已沦为争霸诸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傀儡,甚至连太子也被诸侯扣作人质,领土也不断受到诸侯的蚕食。礼乐征伐出自诸侯,政逮于大夫,陪臣执国命,臣弑君,子弑父等等篡逆行为经常发生,私分公室也成为惯见的社会现象。司马迁对此作过相当精确的描述和概括:“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这些膺越行为在观念上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例如,《国语·鲁语上》记载里革和成公讨论。臣杀其君谁之过的问题。里革认为是“君之过也。夫君人者,其威大矣。失威而至于杀,其过多矣。且夫君也者,将牧民而正其邪者也。若君纵私回而弃民事,将安用之?桀奔南巢,纣踣于京,厉流于彘,幽灭于戏,皆是术也”。

  又《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史墨对鲁昭公被季氏放逐,死于乾侯一事,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它的合理性,“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民忘君矣。虽死于外,其谁矜之?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周王室不仅失去了对诸侯的控制权,而且封君世袭的分封制也开始被委任的郡县制代替。《史记,秦本纪》说武公十年(公元前688 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楚文王任彭仲爽“实县申、息”(公元前688 年),《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晋“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公元前514 年)。

  伴随着王室独尊,贵族分层统治局面的瓦解,周王朝制定的等级秩序也趋解体。公室贵族降为士、庶,象庶民上升入仕一样也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左传·昭公三年》记载了晋国公室和贵族衰败为士、庶的情况:“虽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栾、却、肯、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晋之公族尽矣,肸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室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士、庶因军功,因学问,因才干上升为仕的情况亦屡见不鲜。这种上下等级移位使周王室的政治统治失去了社会基础。一些诸侯国开始以刑法的方式否定原有的等级秩序。春秋晚期郑国的邓析私造刑法,并创办私学,教人诉讼。后来虽然“郑驷杀邓析”,但“用其竹刑”。春秋以来作为等级标志的礼仪舆服等外在形式规定也被大肆破坏,“诸侯刻桶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的现象比比皆是。

  孔子在《论语》中惊呼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抨击在舞、祀等礼仪形式方面僭越的言论很多。不仅如此,本来用礼仪舆服的外在形式加强等级秩序,巩固自己地位的贵族,春秋以来却渐渐不懂礼了,而不得不向“士”阶层学礼。

 

中国国际墨学网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综合楼     鲁ICP备05047007号